租赁协议公开要约
申请人 Zvereva Anastasia Viktorovna

圣彼得堡市

1. 一般条款
1.1. 本协议为公开要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要约”),代表个体企业家 Zvereva Anastasia Viktorovna 的正式要约,其持有个体企业家注册证书(OGRNIP 325470400014641,INN 383700636808)(以下简称“出租人”),愿意与任何个人、个体企业家或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本协议包含所有与租赁不动产相关的必要条款和条件,接受本要约即符合《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7条第2款的规定。本协议规范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赁房屋的程序以及由此产生的义务。
1.2.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8条第3部分,个人履行本要约中规定的行为即视为其接受,并确认承租人同意本要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1.3. 自根据本协议部分和/或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之日起,支付服务费用的人即被视为本协议的一方(以下简称承租人),接受本要约。接受意味着承租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及隐私政策,并同意个人数据处理的规定。
1.4.承租人同意本要约条款,即确认其已年满18周岁,拥有与出租人订立合同关系的法定权利和能力,并理解其接受本要约后承担的义务。
1.5. 出租人保证其拥有按照本要约条款付费提供临时住宿的合法权利。
1.6. 本要约有效,直至出租人撤销。
1.7. 双方同意,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25条第2部分,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产生的关系。
1.8 本要约以及所有租赁信息:
- 在出租人网站https:/ArendaNaNeve.ru和/或预订平台上发布的租赁物件;
- 出租人预订时指定的租金;
- 承租人选择并经出租人确认的租赁期限;
以及承租人选择并经出租人预订时确认的其他服务,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9. 本协议自接受之日起视为已订立,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为止。
1.10 本协议中,除非文本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及表述应具有以下含义:

“要约”、“公开要约” - 出租人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2、435、437条公开提出要约,就该房屋签订租赁协议,其中包含本协议所有必要条款。

“接受” - 承租人根据第432、435、437条完全且无条件地接受本要约的条款。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8条的规定,承租人确认完全同意本要约的所有条款,且对本要约全文或其个别条款均无异议。接受本要约即为承租人履行以下其中一项义务:按本要约规定的方式支付预付款、部分或全额支付租金、支付押金。
接受本要约即表示承租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支付系统规则以及预订平台的运营细则。

“出租人”指个体经营者兹韦列娃·阿纳斯塔西娅·维克托罗夫娜 (Zvereva Anastasia Viktorovna),合法地将房产提供给承租人临时使用。

“租赁”指承租人对房产的临时使用。

“标的物”、“房地产”指根据本协议条款提供给承租人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宅或非住宅房屋(公寓),该房屋适合居住,并配备供暖、照明设施,符合卫生规范、规章、卫生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工程设备状况良好。

“房产”指位于房地产标的物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用电器、电器、餐具、纺织品和其他财产。

“租客”指客人,即符合本协议要求、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已通过验证程序并在付款文件中注明的人员,本协议项下的付款由其代表(付款人)支付。如果付款是为第三方支付的(这从付款或财务文件中可以看出),则本协议项下的租客是指收款人,且租客在接受本要约时已提供其护照数据。

“双方”指出租人和租客,共同行动。

“验证”指使用计算机程序和应用程序(Bitrix24、WhatsApp、Telegram)通过提供租客全名(租客手持护照的自拍照、护照照片页、护照登记地页)对租客进行身份识别和注册。出于安全考虑,租客有权在手持护照的自拍照上添加带有“仅供预订”字样的水印,以便识别房主的护照——这些水印不会遮盖照片和护照数据。

“入住时间”是指承租人在预订房屋时指定的从入住日期到离开日期的时间段,格式为“00:00,日-月-年”。

“未入住”是指承租人在入住日期未在房屋办理入住手续。

“预订平台”是指网站 https:/ArendaNaNeve.ru,提供以下房屋出租广告发布服务:AVITO、OSTROVOK、SOUTH、CIAN、YANDEX REAL ESTATE、YANDEX TRAVEL、OTHELLO、TWILL 等。

“预订”是指承租人在入住房屋前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承租人据此接受本要约的条款,并形成临时住宿订单。预订即表示租客已熟悉预订平台上提供的有关该房产的所有信息,包括其位置、特征、内容和状况,并同意在一天之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预订该房产的时间和日期将根据该房产所在地的时区(以当地时间为准)确定。

“支付系统”是一种用于接收和转账的服务。

2. 协议标的
2.1. 根据本协议,出租人提供设施及其财产,承租人接受其临时使用,并收取费用,用于按预订申请中指定的人数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住宿。设施的性质、地址和预订期限由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商定,并通过在预订平台上填写相应表格的方式商定。
2.2. 租金在预订时确定,取决于预订期限和入住人数。
2.3. 本协议的附录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3.1. 附录1 - 住宿规则;
预订平台上的信息以及双方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进行的通信也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3.1. 承租人有权:
3.1.1. 获取有关租赁物业、物业本身以及服务条款及细则的完整信息;
3.1.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全天24小时进入物业;
3.1.3. 入住物业并使用物业本身以及租金中包含的额外服务(互联网、电视等),且不得对物业本身及物业本身造成损害;
3.1.4. 使用物业所在公寓楼内的公共设施,且不得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污染或乱扔垃圾;
3.1.5. 按照第10.3条规定的方式通知出租人,延长物业租赁期限。 3.1.6. 承租人无权优先续订新协议;
3.1.7. 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或在预订平台上取消已付款的预订,最迟在抵达日期前14(十四)个日历日,出租人将退还款项,但实际发生的费用除外,以不可退款的价格预订除外。如果承租人于抵达日期前14(十四)天后取消已付款的预订,预订时支付的款项将全额归出租人所有;
3.1.8.如果承租人已通过验证、付款并收到入住说明和进入房屋的门禁密码,则承租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退房日)办理入住手续,最迟在上午 11:00 之前。
3.2. 承租人有义务:
3.2.1. 按照本协议第 10.3 条规定的方式提供用于验证的文件;
3.2.2. 预订时,应告知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在租赁房屋内的人员的全名和电话号码;
3.2.3. 按照本协议和预订的条款支付租金和额外服务费用;
3.2.4. 接收房屋及其所有物、设备和内部元素,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且无外部损坏;
3.2.5.入住公寓后,应立即检查公寓的设施、清洁度和是否存在任何损坏,并在30分钟内将入住情况和检查结果告知出租人。否则,承租人无权提及公寓的污垢、任何损坏或任何内部设施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损失、缺陷、损坏、污染均应视为在承租人入住后发生,承租人可根据本协议和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承担责任。超过规定时间后,对公寓状况和内容提出的索赔将不予受理;
3.2.6. 遵守居住规则(本协议附录1);
3.2.7. 按预期用途使用公寓及其财产,保持清洁、安静,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3.2.8. 遵守俄罗斯联邦住宅使用、住宅建筑维护及周边区域管理规定;
3.2.9. 保持住宅区、杂物间、阳台、凉廊整洁;保持入口、电梯间、楼梯间和其他公共区域整洁;入住后,请将垃圾、食物和生活垃圾丢弃到指定地点。请勿将堵塞下水道的垃圾和废物倒入卫生间,请勿将液体食物垃圾倒入垃圾槽;
3.2.10. 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将出现的问题通知出租人;
3.2.11.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设施的财产,防止设施及其内财产受到损害;
3.2.12.根据本协议条款,全额赔偿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3.2.13. 允许出租人员工或出租人本身,包括维修保养机构和紧急技术服务人员,在白天进入设施,并在发生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时允许其在夜间进入设施,以排除事故和故障,并检查设施内是否有预订时未申报的第三方,以防邻居投诉。否则,承租人应全权负责消除事故后果以及因未及时消除事故后果而造成的损害,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3.2.14. 按照约定的离开时间和日期腾出设施,并将其完好无损地归还给出租人:将用过的床单和毛巾折叠成堆放在其中一张床上,清洗餐具,清洁设施,将垃圾扔进垃圾桶。离开设施时,请关闭水龙头、窗户、照明、空调(如有)和家用电热设备,并将钥匙和停车钥匙扣(如有)交还设施。
3.2.15. 如果因承租人和/或与其同住的人员的过错导致设施和/或其内的财产遭受损坏,包括钥匙丢失,则应按照入住时有效的价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方式,全额赔偿损失;
3.2.16. 遵守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出租人的要求以及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的规定。
3.3. 出租人有权:
3.3.1. 要求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3.2. 监督设施和设施财产的安全;
3.3.3.如果租户的任何动物出现在房屋内,则收取额外的费用和额外的押金;
3.3.4. 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时间搬离房屋;
3.3.5. 要求承租人出示身份证件、护照,未成年人需出示出生证明和经公证的委托书,以便在未成年人入住时陪同其入住;
3.3.6.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协议条款、居住规则(本协议附录1)和出租人的要求,则可随时驱逐承租人,且未居住期限的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
3.3.7. 允许第三方参与本协议的执行;
3.3.8.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将承租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承租人同意,但应向承租人发出此类转让的通知;
3.3.9.以下情况拒绝入住:
3.3.9.1. 承租人无身份证件;
3.3.9.2. 入住时未全额付款;
3.3.9.3. 承租人醉酒、吸毒或身体状况不佳;
3.3.9.4. 入住时入住人数超过预订时指定的人数,和/或预订时未指定入住人数;
3.3.10. 承租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在入住日期00:00之前按约定时间联系出租人,则视为未入住,预订将被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3.4. 出租人有义务:
3.4.1.出租房屋,该房屋应符合预订申请中规定的特征和条件,并符合协议条款,且应符合居住条件,可容纳指定人数;
3.4.2. 通过在预订平台上发布或应租户要求向其发送补充信息,向租户提供有关租赁房屋的完整信息;
3.4.3. 在本协议到期前,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3.4.4. 不得将个人数据转移给第三方,除非现行法律规定了此类义务。

4. 付款流程

4.1.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8条,承租人无条件接受本要约,即为承租人支付临时使用该房产的费用,用于居住。
4.2. 租金将根据承租人选择的房产和居住期限确定。租金、包含在租金中的出租人提供的服务说明以及可能提供的附加服务,将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在预订平台上和/或以信函形式公布。承租人付款即表示完全且无条件地同意付款时有效的要约条款。
4.3. 出租人可提供未包含在租金中的附加服务,这些服务由承租人另行支付:
4.3.1. 额外的睡眠空间;
4.3.2. 提供婴儿围栏;
4.3.3. 提供儿童餐椅;
4.3.4. 提供浴袍、一次性拖鞋、额外的大浴巾、卫生用品(牙刷、牙膏);
4.3.5. 提供停车位;
4.3.6. 接送服务;
4.3.7. 额外设施清洁服务;
4.3.8. 更换床单;
4.3.9. 购买电影胶片;
4.3.10. 其他服务。
4.4. 承租人应按预订时指定的金额向房东支付租金,但无论如何,入住前均需支付100%的预付款。
4.5. 承租人还需在入住前支付押金。押金是用于弥补因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任何或部分损失的担保。
4.6. 房东扣留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4.7. 在租客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在检查其是否遵守居住规则和房屋安全后,押金将于退房当天晚上10:00前退还给租客。
如果延迟退房,押金将于第二天晚上10:00前退还。
押金将通过转账至租客预订时指定的银行账户退还。
4.8. 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押金将按本协议规定金额扣留。出租人应在本协议第4.7条规定的退还押金期限内,通过短信通知承租人此情况,并附上损坏情况或违反住宿规则后果的照片或视频记录材料。如押金不足以完全补偿损失,承租人承诺向出租人偿还剩余金额以弥补损失。
4.9.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均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可通过预订平台、使用预订平台的支付服务或支付系统进行,或将资金转入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10. 承租人履行其付款义务的时刻为出租人账户收到资金的时刻。
4.11.出租人履行其付款义务的时刻即为从出租人账户中扣除资金。
4.12. 任何情况下与资金转移相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中介银行的佣金,均由承租人承担。
4.13. 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的资金退款,应在出租人收到按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提出的退款请求之日起10(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承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双方责任

5.1. 双方未能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根据本协议和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承担责任。
5.2. 承租人应对其预订房屋时指定的同住人员承担与自身相同的责任。
5.3. 承租人应对其支付款项的准确性以及填写必要的付款文件负责。
5.4. 在以下情况下,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
5.4.1. 承租人违反退房时间和日期;
5.4.2. 违反本协议条款和/或居住规则(本协议附录1);
5.4.3. 因承租人和/或同住人员的过错对房屋和/或其中的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坏;
5.4.4. 钥匙丢失;
5.4.5. 承租人拒绝搬离房屋;
5.5. 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未到期的租赁费用,且承租人可在下列情况下被驱逐:
5.5.1. 承租人及/或其同住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及/或居住规则(本协议附录1);
5.5.2. 因承租人及/或其同住人员的过错导致房屋及/或其内的财产遭受任何损坏;
5.5.3. 拒绝搬离房屋;
5.6. 承租人应对因承租人的行为(不作为)以及位于或位于该物业内的第三方的行为(不作为)对物业及其内的业主财产造成的损害(包括物业财产的损失)向业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无论承租人是否知情同意。
5.7. 如果因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的过错导致物业及其内的业主财产遭受任何损害,承租人应在损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以及收到业主的损害赔偿要求之日起全额赔偿业主。
损害赔偿费用根据类似物品和服务的现行价格确定。损害赔偿金额通过计算业主的费用确定。如果违反损害赔偿条款,承租人应按每逾期一天向出租人支付1,000(一千)卢布的罚款,如果承租人需要联系其他机构解决问题,还应缴纳国家费用和代理费(包括向警方提起诉讼、提出索赔、撰写索赔声明、在法庭上代表出租人利益、交通费用)。
5.8. 出租人不对以下事项负责:
5.8.1. 承租人及/或与其同住的人员在房屋内的物品、贵重物品和文件的安全和损失,以及停放在房屋附近的承租人车辆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和损失。如果发现承租人及/或与其同住的人员遗忘物品,出租人应出具报告并采取措施归还,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8. 2. 因市政服务工作(紧急切断电力、暖气、供水和燃气供应、电梯故障、不定期清理垃圾以及由授权服务机构清洁入口)造成的损失;
5.8.3. 因对租户财产造成的损害造成的损失;
5.8.4. 因租户的生命和健康,以及在租户知情的情况下(无论是否经房东同意)在公寓内居住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5.8.5. 因邻居和第三方的行为,包括入口维修、噪音、大声播放音乐等造成的损失;
5.8.6. 即时通讯工具的不间断运行、全球互联网网络或其各个部分的运行故障和困难、寻址系统(DNS)运行中断等造成的损失。

6. 不可抗力

6.1. 如果本协议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因双方无法预见或无法采取合理措施阻止的特殊事件导致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双方均不承担因部分(不当)或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双方应将以下情况视为不可抗力:战争、军事行动和行动、起义、罢工、动员、流行病、火灾、爆炸、地震、洪水、飓风、其他自然灾害和灾难、运输事故、政府机构影响履行义务的行为、紧急停电或电力供应故障、供水以及非因双方过错而发生的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况、政府机构在本协议签订后采取的行动和行为,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以及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和事件和现象,但不限于上述情况。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不得相互索赔,各方承担此类情况后果的风险。

7. 终止程序

7.1. 如果出租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提供其他同等级或更高等级的类似房屋,承租人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罚金。
7.2. 如果承租人在入住后主动终止本协议,已支付的租金将不予退还。
7.3. 如果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和/或出租人的要求和/或居住规则(本协议附录1),出租人有权通过以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向承租人发出通知,单方面且在法庭外终止本协议。
如果本协议终止或取消,承租人应在2(两)小时内腾出房屋,除非出租人另有规定。
在此情况下,双方承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义务。未居住的租赁期款项及押金不予退还。
7.4. 如承租人及/或其同居者拒绝离开房屋,出租人有权自行打开房屋,移走承租人及/或其同居者的财产,并驱逐房屋内所有人员。如承租人及/或其同居者不在房屋内,出租人应出具报告并附上财产清单。在此情况下,出租人对承租人及同居者的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居住的租赁期款项及押金不予退还。


8. 争议解决和管辖权

8.1. 所有争议和分歧应由双方通过索赔程序协商解决。一方审议和回应索赔的期限为10(十)个日历日。

8.2. 如果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通过协商和交换索赔意见达成一致,则争议和分歧应提交圣彼得堡谢斯特罗列茨克地方法院审理。

9. 个人数据处理

9.1. 承租人同意本协议条款,即表示同意根据现行法律处理其提供的信息和(或)个人数据(以下简称“个人数据处理”)。承租人同意执行与个人数据相关的任何操作,包括:姓氏、名字、父名、出生日期、登记地址、护照信息、电话号码、银行卡号。个人数据的处理通过自动化工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澄清、修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非个性化、阻止、销毁、删除个人数据,以及处理个人数据所需的其他操作,以便出租人履行其在协议条款下承担的义务、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并以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数据》规定的方式和条款为准。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出租人对处理方法的使用不受限制,并将采用混合处理方法。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将其个人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具有无限期,承租人可以通过向出租人的电子邮件发送相应申请来撤销同意。


10. 最后条款

10.1. 本协议自签订并支付使用房产的费用(承租人接受要约)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10.2. 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部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应受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的管辖。
10.3. 所有信息、对问询的回复、解释等(以下简称“信息”)均应由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和/或承租人指定的电话号码,使用即时通讯工具(WhatsApp、Telegram)发送,该即时通讯工具由承租人在预订时选择。
所有信息在发送时均视为已被对方收到。
双方承认以电子形式撰写的文件(通知、发票、协议、信函等),只要能够可靠地证明该文件来自本协议的一方,即具有法律效力。
此类文件不得以纸质形式签署/复制。
每一方的签名是一个唯一的电子邮件地址(邮件服务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或一个唯一的信使标识符(登录名和(或)电话号码)。
双方认为,从一方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信使地址发送的电子信息表达了该方的真实意愿以及达成、更改或终止交易的意图——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特定行为的含义。通过比较发件人的地址与出租人在本要约和/或预订平台上指定的地址,或与承租人在预订应用程序中指定的地址,可以验证来自一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各方必须确保其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账户数据的安全,并确保第三方无法访问。
如有必要,由打印方认证的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信息的打印件可作为签署相关文件的充分证据。
10.4. 承租人同意在公共空间(社交网络、预订平台)上发布其与出租人之间私人通信的截图。


11. 出租人信息

姓名:
个体工商户 Zvereva Anastasia Viktorovna
纳税人识别号:
383700636808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号:
325470400014641
活期账户:
40802810026620000674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名称“VTB银行”
银行识别码:
044525411
代理账户:
30101810145250000411
通讯地址:
197371,圣彼得堡,圣彼得堡帕拉休特纳亚街31号,1号楼,6号公寓
+7-933-567-0000
ArendaNaNeve@mail.ru

附录 1

居住规则

1. 入住时间为 14:00,退房时间为 11:00,部分房源除外,退房时间为 10:00 之前。预订时需注明此信息。
经出租人确认后,可延长小时租金,但需视房源情况而定,并需提前付款,有效期为 11:00 至 14:00,之后需按全天支付房费。
2. 除专门指定的吸烟区外,禁止在整个公寓区域和公寓楼的公共区域(包括阳台和/或凉廊和/或门厅和/或楼梯)以及公共区域吸烟(包括香烟、烟草、水烟、IQOS 等)。烟蒂、香烟、水烟、烟草和其他吸烟混合物的气味以及烟灰均视为吸烟。
3. 禁止在室内点火(例如点燃蜡烛、烟花棒等)。
4. 禁止穿着户外鞋在设施内走动。
5. 晚上10点后,禁止预订设施时未指定的人员进入设施。
6. 禁止将电子钥匙或保险箱(如有)的密码转让给第三方。
7. 禁止将毛巾和床单用于其他用途,以及未经允许使用额外的床单和/或毛巾。
8. 禁止在设施内举办吵闹的活动、节日、派对和其他类型的集体聚会和/或扰乱邻居安宁的活动,包括白天。
10. 禁止对租赁物业进行任何改进/损坏、重新装备、重新规划、移动大型家具、进行维修(无论复杂程度如何)或安排第三方实施。
11. 禁止以任何方式处置本房源(包括转租、质押、出售等),或将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 除非按照本协议第10.3条规定的方式与出租人达成一致,否则禁止在本房源内饲养或与任何动物(包括鸟类、爬行动物、昆虫)共存。本房源内出现动物存在迹象(痕迹、毛发、气味等)即视为饲养或与动物共存。请在预订时查看与动物共存的其他条款。
13. 禁止在本房源内存放大件物品、易燃物品、武器、化学和放射性物质、汞、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对人类生命和健康有害以及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和物品。 14. 退房当天,必须将设施妥善保管并保持卫生:将用过的床单和毛巾叠放在一张床上,清洗餐具,清洁设施,将垃圾丢入垃圾桶。离开设施时,请关闭水龙头、窗户、灯光、空调(如有)以及家用电暖器,并将钥匙和停车钥匙(如有)交还设施。

请遵守俄罗斯联邦的法律。

我们尊重每一位客人,也请尊重我们、我们的热情好客、您的财产和邻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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